粤民政部门着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9358个
广东社会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实力逐步增强、综合效益提高,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发挥作用。图为多个社会组织与市民共同参与在深圳湾公园举行的公益跑活动。朱洪波 摄
某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工在和老人交流。戴嘉信 摄
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作为大抓基层建设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社会组织发展健康有序,城乡社区服务更加丰富便捷,社工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平安广东建设夯实基础。
全省社会组织数量
比5年前增长126%
5年来,我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力度,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今年8月,全省社会组织数量为63235个,相比5年前增长约126%。全省已建成社会组织党组织9358个。
率先设立街道(乡镇)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
广东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规模不断扩大,实力逐步增强,综合效益提高,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充分发挥作用。社会组织改革坚持循序渐进、系统配套的原则,稳步推进、先行先试。在培育扶持方面,完善了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制度,建立培育基地,设立专项资金,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在完善监管方面,既有民政部门监督方式的转变,也发挥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以粗放型的重数量发展,逐步向精细化的重质量发展转变;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的直接登记;大力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在全国率先设立街道(乡镇)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主动探索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初步形成基层社会组织动员多元主体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新格局;积极推动慈善组织健康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有序进行,此项工作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建设,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完善行为指引,将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作为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贯穿我省社会组织改革过程,是社会组织运用法治理念实现依法自治的重点工程,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是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亮点。经过两年的工作推进,已取得突出成效,90%以上社会组织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作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社会组织代表性、权威性、公信力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奠定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基础,为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必要条件。
社会组织积极参加救灾减灾、扶贫济困、安老抚幼、扶弱助孤、助学助医等活动,取得良好成效。5年来,全省基金会年增长率均超过20%。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增长速度连续8年超过公募基金会。全省基金会近5年累计公益支出71.8亿元。我省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领域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制定行业规范、标准,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较好地发挥“缓冲器”和“润滑剂”的作用;积极兴办社会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生活服务。
《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有望年底出台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实施后,省民政厅制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办事指南,开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两个办理窗口。截至今年8月16日,已有10家省级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目前,《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正在制定,有望于今年底出台。
根据省委政法委有关工作部署,省民政厅开展了“国字号山寨协会”调查摸底工作,曝光“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省民政厅推进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加快社会组织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组织征信系统。省民政厅拟制定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财务报告、重大活动、年检情况、等级评估等划定红线,实施清单管理,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我省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民政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已全部完成,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广东信用网互联互通。依托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省本级),建设了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网上公开。
党组织建设贯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过程
广东着力推动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科学化。2016年11月,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新设置党群工作处,专门负责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群工作。我省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先后制定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立程序、党员管理规定、党员发展程序、党组织成立工作指南、换届选举工作指南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文件,编印《党员发展工作手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基本形成。
推动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不断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2012年以来,按照省“两新”组织党工委统一部署,省民政厅连续实施“百日攻坚行动”“百日攻坚回头看”和“抓巩固促提高”等专项行动,广泛探索多种方式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逐年提高,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社会组织党组织9358个,党员8万余名。
省民政厅突出抓好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推动“党建工作机构—行业联合党委(总支)—党支部”的三级管理模式,大力推动行业协会加强党组织建设,目前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占比超过60%。随着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开展,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党组织接管工作同步进行,做到脱钩不脱管。
强化对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印发《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委员会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办法(暂行)》,建立新任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任前谈话制度。推动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有效途径,将党组织建设始终贯穿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过程,推动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组织重要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