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城乡发展一体化内生动力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问题是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即使出现再多可以媲美发达国家水平的“飞地”,也不能说中国实现了现代化。
怎样才能实现农村的现代化呢?有人主张消灭农村,把农业转移人口留在城市,或者把其他农业人口集中到新建或已有的城镇。在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发展阶段,创造一切条件,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住得下、融得进、就得业、创得业,无疑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正确举措。但是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地把农业人口赶出农村,则不能说是一种求实的态度。目前全国约有6亿乡村人口,能够拆农家院盖楼房全部实现城镇化吗?仅按1人2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计算,共须建楼120亿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00元计算,则需资金24万亿元,这还不算其他必要的辅助设施。因此,要中国一时间拿出这么大笔钱用于城镇化建设,显然还不太现实。事实上,不顾农民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本地的实际情况,盲目地把农民赶上楼的做法,在一些地方已经结出了不少苦果。如果把原本很漂亮的新镇变成荒芜的“鬼城”;把原来的村庄统统拆掉,造成乡间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一切乡风乡俗都荡然无存,那将是巨大的、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不是所谓的“新型”城镇化,而是片面的城镇化、扭曲的城镇化、破坏性的城镇化。
农村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2016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所谓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其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说通俗一点,就是工业有的农业也要有,城市有的农村也要有,市民有的农民也要有,真正实现“你有我有全都有”。我们常说不忘初心,不忘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倘若我们实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那么“三大差别”就至少消灭了三分之二,这无疑是十分诱人的前景。
当然,在这种统筹、一体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村庄的消失不可避免,因而新型城镇化是必要的、不容否定的。但是拆掉哪些村庄、保留哪些村庄,必须在充分尊重实际、尊重农民意志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合理规划。宜拆的则拆,不宜拆的一定不能拆,切实做到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并举,切实把保护传统村落、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遗存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尤其要警惕和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假借新型城镇化大搞土地财政、土地金融的倾向,警惕和防止无良房地产商以支持城镇化的名义觊觎农村土地的倾向。
城乡发展一体化离不开国家支持和自身努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建设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让中国永远摆脱落后挨打的命运,广大农民作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他们作为支撑人民共和国的脊梁,赢得了子孙后代的永久崇敬。如今,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已经具备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物质技术条件,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何况人乎?在国家不断加大“三农”投入的同时,社会各界也一定要把党和国家的支农方针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不断拓宽帮扶渠道、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务求所反之哺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然,我们也要直面中国“三农”问题相对复杂的局面,单靠国家、城市的支持是很难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即使实现了,也难以长久维持并不断提高。外部的支持只能作为一种助力、一种条件,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亿万农民自己,靠亿万农民创造历史的无穷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