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期刊评价体系
2016年7月11日,汤森路透公司宣布以 35.5 亿美元出售旗下包括SCI在内的知识产权业务和科学信息业务(IP & Science)。美国微生物学会(ASM)接踵而来,宣布旗下期刊不再支持影响因子。之后,期刊及出版界(包括Nature的国际顶级期刊)联合发文呼吁期刊出版商对期刊影响因子不予重视,准备重塑期刊评价体系。本文分析影响因子何以深受诟病,并探讨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期刊评价体系,强调中国学术界应当乘势而上,在构建评价体系中发出自己声音。
影响因子为何会引起学界争议
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IF)是汤森路透公司出品的期刊引证报告(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中的一项指标数据。该指标于1963年由加菲尔德(Garfield)等提出,其目的是为了《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数据库在遴选期刊时更具有可操作性。
一个期刊的影响因子等于,该期刊在前面两年发表的源刊文本(source items)在当年度的总被引用数,除以该期刊在前面两年发表的论文(article)总数量。该指标综合考虑了发文量和被引次数两个因素,在本质上是一个均值型算法,即期刊前两年发表论文的篇均被引次数。理论上来讲,一种刊物的影响因子越高,表明该期刊的影响力越大,所发表论文传播范围也更广。
鉴于全球每个科研领域和每个学科中都有大量专业期刊,科研人员都希望将自己的学术成果发表到能有较大概率产生更大影响的学术期刊或传播平台上去,以发挥更大的效用、产生更大的影响,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基于科研人员的这种诉求,汤森路透公司通过影响因子指标所构建的SCI、SSCI、A&HCI数据库,实际上是基于期刊的传播范围和使用率构建的一种论文检索工具。
但是,在实际的科研活动过程中,这一索引工具的原始功能被逐渐异化。在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人员职称评审、课题申报甚至研究机构评价与排名中,都把在SCI等引文数据库中所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如2003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出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和2004年《泰晤士高等教育》推出排行榜,都将SCI论文引用(Citation)情况作为其中的核心指标。2012年下半年,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了第三轮学科评估,将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ESI)高被引论文数量纳入指标体系。不论是大学排名还是学科评估,其结果又会进一步影响主管部门对大学的评价。因此,SCI逐渐从一个索引工具异化为一个评价工具,各研究机构和高校基于SCI收录期刊的影响因子,制定了本单位的科研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放大了期刊影响因子的评价导向效应。此外,这又引申出来一个现象,即许多科研机构、高校甚至学术同行越来越依赖于以期刊影响因子来评判一篇论文甚至作者本身的科研水平,进而影响他们的职称评定和获取科研项目资助等机会。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以刊评文”、“以刊评人”的评价怪象。
影响因子深受诟病的另一主要原因,要从其算法本身的局限性说起。期刊影响因子是计算期刊前两年的被引数量与发表论文数量的比例。首先,期刊影响因子的高低并不能代表单篇论文质量或创新性的高低,即“以刊评文”存在逻辑上的错误嫌疑。其次,期刊的影响因子也不宜跨学科比较。影响因子高低取决于所属学科的发展情况,学科越不成熟,越需要相互印证,导致引用就多,影响因子就高。但是不同学科其文献更新速度、学科发展情况存在差异,靠单一影响因子来进行期刊评价甚至跨学科的期刊评价,就会有失公允。再次,从引用行为本身来看,也会受到出版时滞、传播途径、名人效应等各方面的影响。最后,也不排除有些期刊为了提高自己的影响因子,人为要求作者强制引用该刊文章甚至与其他期刊建立互相引用联盟,扩大自己的被引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