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反腐倡廉的坚实防线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主办,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和河北省纪检监察学会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第十届廉政研究论坛日前在冀召开。来自科研机构、党政院校的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130余人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突破、创新与展望”这一主题展开热烈讨论。
形成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李雪勤认为,我国反腐败斗争从战略相持向战略进攻推进,腐败立案侦查案件逐步减少,中国的腐败问题可能在10年内得到较好控制,遏制在较低水平之下。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原纪委书记徐喜林认为,不到五年我国就形成了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再经过党的十九大五年努力,我国将打赢反腐败正义之战。中共山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余国琦、中共山西省柳林县纪委副书记李永鑫一致认为我国反腐倡廉力度越来越大、效果越来越好,这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性发展趋势,这种趋势正在一步步转变为新时期治国理政转型升级的新优势、新动能和新活力。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徐法寅认为,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方略转变的核心特征,正从“腐败惩防的一般化应对”方略向“廉政建设的具体化实施”方略转变。
展望十九大,与会者提出了一些设想和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认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应充分吸收十八大以来的成功经验,突出机制运作变革,将实效性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监察委员会应增加预防职责,对监督权进行合理制约和限制,敦促并力推外围配套改革,将私营机构纳入监察范围。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郭兴全提出,反腐败要“标本协治”,在腐败高发易发的特殊阶段,优先治标以降低腐败存量,在腐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后,则应该转移重点,集中力量治本。
坚持“四种形态”高压反腐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会学者纷纷表示“四种形态”强调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在实践上推动了纪律审查工作的重大转型。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治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王彦坤表示,要让“四种形态”贯穿全面从严治党。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陈静认为要通过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协同化建设来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蔡欣欣认为,要加大对农村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谊认为,基层干部贪污腐败依然高发,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是亟待破解的难题,建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与会学者还对基层特定领域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探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党委主任科员陈静分析了“村官腐败”问题的产生原因并提出对策;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延庆介绍了高校腐败的基本形态、主要特点、产生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同时,来自实务部门的参会者带来了基层反腐的鲜活做法。
重视政治生态“软环境”
政治生态是影响执政党生存发展的“软环境”,影响和制约着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河北经贸大学纪委书记李继中认为,涵养政治生态应当加强政治理念文化、政治制度文化和政治行为文化建设。
中共张家口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佩鸿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曾盛聪表示,要通过健全和创新全方位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创新党内民主权利保障机制建设、创新执政党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机制等举措完善执政党的制度建设,重塑政党制度的权威。
廉政文化建设是廉政研究的重要内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委副书记战继发认为,政风是党风的实践体现和延伸,民风是观测党风、政风的风向标。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侯文莉主张通过加强主观机制建设,推动自律与他律、主观与客观机制相互作用,构筑不想腐的主观机制。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廖冲绪认为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发掘传统廉洁家风资源,制定与社会、家庭相适应的家庭政策。
记者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