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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执行:物业公司社区服务实践的制度逻辑
Choose to Implement:Institutional Logic of Community Service Practice of Property Company

作  者: ;

机构地区: 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  处: 《西北民族研究》 2019年第4期138-151,共14页

摘  要: 城市住房体制改革,让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企业)成为城市社区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从社区服务实践案例发现,处于治理权下位的物业公司面对来自城市政府关于社区治理公共议题的行政命令时,采取了"选择执行"策略。物业公司的"选择执行"是一种特定制度结构约束下的理性行动,也是一种顺应外在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行动。物业公司的个体安全保护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资源依赖机制等是其"选择执行"城市政府行政命令的机会结构。物业公司"选择执行"的理性行动有着特定的制度逻辑,从物业公司的内部技术环境来看,物业公司的组织属性和资源供给结构是其可以"选择执行"的微观制度基础。物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化组织,主要职能是为业主提供物业专业服务,而不是为城市政府主导的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从物业公司所嵌入的外部制度环境来看,物业公司的合法性获得、与城市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利益冲突以及与业主围绕物业服务的利益一致性,成为物业公司在社区服务实践中"选择执行"的宏观制度基础。

关 键 词: 选择执行 物业公司 社区服务 机会结构 技术环境 制度环境

领  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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