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盛清才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海洋大学
摘 要: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和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首要任务是深化政府信用建设,从而夯实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现阶段,我国政府在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政府行政能力以及政府公信力都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经济转轨、法治建设不完善、“官本位”思想影响和认识不到位等因素,加之监督缺失,使得某些地方政府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失信于民的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威信。该问题已经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研究地方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对健全和完善我国地方政府信用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和谐社会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阐述了文章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架构。第二章为地方政府信用概述,包括政府信用的内涵、特征及其作用。主要阐明了政府信用主体的特征,并概括出政府信用是施政为民的前提、是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保障、是社会信用基础的作用。第三章是地方政府信用的基本理论,包括政治合法性理论、社会契约理论、委托一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这是构建诚信政府的理论基础。第四章阐述了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并对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第五章针对一些地方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及原因,努力探究构建地方信用政府的思路与对策,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信用政府理念;明确政府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法制,夯实信用政府的制度基础;健全监督体系,完善政府信用�
关 键 词: 政府信用 地方政府 信用体系 行政能力 政府职能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