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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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出 处:
《中国研究生》
2012年第5期37-37,共1页
摘 要: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制订发布《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以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时应当用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网站应在三个月内完成对现有用户信息的规范。
关 键 词:
北京市人民政府
新闻办公室
互联网信息
通信管理局
信息内容
用户信息
公安局
博客
领 域: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