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 《法人》 2020年第8期68-68,共2页
摘 要: 数字税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其实,数字税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其前身就是讨论了几十年的电子商务税。大量货物与服务的数字化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对其是否征税、如何征税,在国际社会早就提上日程。早期,由于数字货物与服务的交易额比较小,各国出于鼓励和保护的态度,基本不征税。如美国在1998年还专门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明确规定对虚拟商品(即数字商品)不征税。
关 键 词: 虚拟商品 数字商品 货物与服务 电子商务税 征税 互联网 数字化 交易额
领 域: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