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出 处: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11年第1期16-19,共4页
摘 要: (一)我国现行税制与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的最高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基本税收制度即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基本税收要素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原则上不允许授权立法。税收法定原则中的“法”是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目前,我国现行的19个税种中,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仅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 其他1 6 个税种的征税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
领 域: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