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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研究

导  师: 米运生;吕立才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农业大学

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开发而自发组建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营体制的创新,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需求的需要,也是新时代生产关系发展的需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单个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农业生产格局,但是单家独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存在诸多困难,单个农户在市场面前处于弱势地位,农产品的价值实现面临困境。特别是在加入WTO后,一方面中国政府将根据相关农业协定取消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和减少关税保护,这样国外优质农产品就会对国内农产品造成冲击;而另一方面新的农业支持体系尚未形成。   面对入世后日趋激烈的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挑战,蕉岭县的农业缺乏强有力的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主体,农户投资能力弱、农产品生产效率不高、农产品无国际品牌且加工程度太低缺乏竞争能力。此外,在信息获取方面还存在着手段落后、渠道不畅、虚假信息泛滥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作为全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示范县、广东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的蕉岭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蕉岭县的农民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际国内环境,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组织形式,走联合的发展道路,共同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竞争,共担风险,共同发展。农民只有组织起来了,才能真正获得平等的市场主体资格。   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验和做法,针对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关 键 词: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运行机制 家庭承包 经营体制

领  域: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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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华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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