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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共中央党校
出 处: 《学术研究》 1987年第1期17-22,共6页
摘 要: 从理论上科学揭示和阐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的范畴,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的辩证关系,对于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理论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一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活力,是当代社会生活日益生动丰富、社会实践更加多样化发展带来的一个新问题。从理论上给予总结,揭示和阐明其科学含义,是我们把活力概念引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开拓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研究时所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 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 相互作用 社会因素 社会活力 辩证关系 正确认识 多样性 社会历史 历史唯物主义 社会实践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