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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人文科学学院中文系
出 处: 《学术研究》 2009年第2期129-135,共7页
摘 要: "说"的本义为"解释、说明",可引申为"讲述、叙说",由"说"之本义衍生出论说体,由"说"之引申义衍生出叙事体。早期的"说部"概念既包括阐释义理、考辨名物的论说体,如论、说、议、辨、诗文评、说书体、学术性笔记等,也包括记载史实、讲述故事的叙事体,如史料性笔记、故事性笔记、说话、小说等,是众多文章、文体、文类的汇聚与集合,而非单一的文体概念。晚清以来,随着以小说为主体的叙事体地位的提升,"说部"逐渐将论说体排除在外而专指叙事体,并最终成为"小说"之"部"。
领 域: [文学—中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