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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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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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出 处: 《知识经济》 2014年第20期36-37,共2页
摘 要: 尽管学界对答辩失权的问题早已做过探讨,在2012年诉讼法的修订中仍然没有修改对被告提交答辩状的规定,而学界对其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具体完善方式的选择上仍存在差异,同时在一些细节问题上缺少关注,如答辩失权约束的主体、答辩状的内容的效力以及为被告提供的救济途径的具体设置。
关 键 词: 答辩 主体 效力 救济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