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吕国民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为适应国际社会的发展,解决国籍、住所出现的矛盾与缺陷,越来越多的国际条约和国家开始采用“惯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结点,其逐渐取代国籍、住所成为属人法的最新发展趋势。在最新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为《法律适用法》)中,我国也大量采用“经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的主要连结点,从含义上看,其与“惯常居所地”虽称呼不同,实为同一概念。可见,“经常居所地”在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然而,“经常居所地”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在立法和司法操作层面均存在不少问题,从长远角度看,不利于《法律适用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首先对“经常居所地”(“惯常居所地”)进行追根溯源,通过探索属人法连结点的发展历程,了解属人法最新连结点的兴起原因及立法特点;其次从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对“经常居所地”进行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完善意见,最终提高《法律适用法》在我国的实际应用。
领 域: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