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少波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公平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以使所有投资者平等获悉同一信息。自2000年美国开始正式实施公平披露规则以来,该规则对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问题就引起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广泛关注。与国外相比,国内对公平披露规则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公平披露与市场信息环境的研究仍是空白,在对国外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将深入分析公平披露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首先从市场信息供给、信息传递和信息运用三个方面分析公平披露对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其次回顾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演进,依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公平披露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规则的具体要求进行横向比较。继而选取2006年1季度至3季度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盈余公告事件为样本,对比公平披露规则前后上市公司股价敏感信息到达时的市场反应,研究公平披露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最后针对研究结果,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的结论是,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变化受到不同市场主体信息相关活动的共同影响,理论上公平披露有可能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信息供给减少,短期内引起证券分析师意见分歧程度增加,对证券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对中国市场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平披露规则实施后深交所上市公司盈余公告期间的股票收益波动性显著降低,公平披露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环境发挥了比较积极的作用。
关 键 词: 公平披露 证券市场信息环境 信息供给 信息传递 信息运用 超额收益波动性
领 域: [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