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葛洪义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从身份到契约”这一经典论断从《古代法》出世以来就受到人们的关注,推崇与质疑皆有。作为历史法学派晚期的集大成者——梅因在该书首次展示了其历史研究方法在法学领域的独特魅力,这样一种方法论使其历史法学既带有经验实证方法论意义,又带有普遍理性倾向,具有建设性和客观性。“从身份到契约”就是这一方法论运用的结晶。可以说,梅因没有这种独特的方法论是不可能得出“从身份到契约”这一经久不衰、凝练独到的结论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一方法论使得这一结论至今依然让世人争议不绝。因此,本文试图揭示出“从身份到契约”的形成逻辑,并指出这种逻辑之得以形成是由梅因方法论决定并给予保证的,进而对该方法论进行反思而最终获得对“从身份到契约”这一《古代法》结论一个更深入的理解。本文先交代“从身份到契约”是《古代法》的结论,继而诠释了其内涵,然后从论据与结论的关系上论述了其形成逻辑。在以《古代法》为主辅之于《早期制度史讲义》、《罗马法史》等的著述粗线地描绘出家父权、财产权和公民权的变迁这三点论证基础后,指出了从论据与结论的逻辑关系上看,“从身份到契约”就是主要对以上三点进行逻辑归纳所得出的结论。这样一种归纳逻辑的形成是与梅因方法论紧密联系的,因而笔者分析了梅因方法论的理论预设与历史法学方法在结论逻辑形成中的作用。但梅因这种方法论又是形成逻辑可靠性的保证,并进而影响结论的正确性。因此在本文最后一部分,笔者集中探讨了梅因方法论的理论预设与方法论基础,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对该方法论的批判,并自然延展到了对“从身份到契约”进行再理解,论述了其局限与意义。
关 键 词: 从身份到契约 梅因方法论 归纳逻辑 单线历史进化论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