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友贵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摘 要: “戏剧语言是戏剧展开情节,刻画人物,揭示主旨的手段和工具,由于戏剧艺术的特殊性,戏剧语言具有自己明显的特性,即戏剧语言的动作性,个性化和抒情性。语言的动作性就是指语言作为心理和行动的体现,能推动剧情向前进展的特征。”(周安华2005:150)戏剧的翻译不可避免地涉及原语中语言的动作性是否被挖掘出来且被编译到目的语中。 戏剧语言通常包括对白,独白以及旁白。本论文将主要研究戏剧对白的动作性的翻译。此外,在戏剧对白中,说话人可能采取引诱,威胁,嘲笑,奉承等明显或隐晦的语言将听话者带入说话人预想的谈话模式中,并最终促使听话者作出说话人期待的动作。本论文试以言语行为理论为指导,对莎士比亚戏剧《请君入瓮》(又译《一报还一报》,《量刑计》)的三个中译本(即英若诚,梁实秋,朱生豪的译本)进行比较分析,考察戏剧对白的动作性的翻译。 塞尔的间接行为理论认为,一句话“施行一个言外行为也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Searle 2001:31)。这个理论可以帮助理解戏剧语言的“动作性”的属性,即其间接地施行了字面意思之外另一个言外行为。因此,在翻译戏剧时,必须挖掘原文中对白的动作性并以有效的形式将其在目的语中重现出来,从而起到推动剧情发展的作用。 戏剧既是一种文学形式,同时也是一种舞台艺术,这种二元性提出了一个戏剧翻译标准的问题,即戏剧应作为文学文本还是表演文本进行翻译。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会直接影响译者翻译策略的选择。但戏剧翻译的评价标准不是本文讨论的焦点,本文所有的讨论都基于文学文本和舞台文本并存的前提,并将《请君入瓮》作为舞台文本来考察。 在三位译者中,朱生豪在译莎剧时是将“可演性”考虑在内的,尽管他运用了较为正式的语言。而梁实秋(1927:41)认为“戏
关 键 词: 戏剧翻译 可表演性 语力 戏剧对白动作性的翻译
领 域: [语言文字—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