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黄志勇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随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和房屋价格的不断攀升,房地产市场乱象纷呈,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救市措施但收效甚微。在政府需要强有力调控手段、人民需要合理房价的强烈需求背景下,房地产税的征收呼之欲出。从理论上讲,房地产税的开征,不仅可以提高住房持有成本,直接遏制住房投机,而且还可以提供稳定的地方财政来源,促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因此,改革和完善现行房产税法,加强房产税征收的实践操作性,对调节目前混乱的房产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从房产税的发展历史出发,结合我国房产税的现行规定对比分析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改革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房产税制度的积极效果,反思当前我国的房产税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在遵循税收法定、公平、效率和统筹设计原则的基础上,从界定课税要素、明确计税依据、界定税率和优惠政策等方面,探索完善房产税法的思路;最后,提出了明确房产税法目标,开门立法,完善评估机制以及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等具体对策和建议。
领 域: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