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宁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199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以极其迅猛的速度转变了中国的社会经济体系,重组了社会结构。在此过程中,社会问题频出,抗争不断,培育社会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文章探讨转型期市民社会组织、共同体等的出现和发展(共同体-组织、权利意义层面)如何不同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法理型国家-市民社会关系下的独立、自主的市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在此结构性条件下,社区也明显区别于社区消亡论、社区发现及社区解放等研究论调。 因此,本研究以社区为切入点,分析市民社会的生产,在理论上关注两条线索——市民社会的生产及社区共同体理论。底层公共领域、权利意识、与国家和市场的关系等体现市民社会的生产,而不断强化的归属感(社区认同)则是社区层面的。中国的国家-市民社会关系是不均匀的,本文将其区分为三种关系形态,并将研究定位于含混型国家-市民社会关系中。含混型国家-市民社会关系意味着不同主体的策略性态度,国家、市场及市民社会遵循各自立场,采取最有利于自身的策略性行为。在这种结构情境下,市民社会不会自动从法律文本转向社会事实的建构,而是在原支配性网络中“间隙生产”出来的。另外,中国的市民社会并非期图独立于国家、市场之外,而是谋求与国家建立一种新的联系。在变动不居的社会中,社区也与外部的社会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呈现出权变型社区形态,并非文献讨论的社区消亡或者简单的社区发现。 本文采用社会建构的研究范式,认为市民社会、社区共同体是不同的主体(个人、群体或组织)建构而成的。在研究过程中,笔者采用了参与观察及深度访谈,结合文献分析,在个案研究的方法论视角下开展研究。在转型社会中,市民社会的生产及社区变迁不�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