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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
出 处: 《社会学家茶座》 2014年第1期34-40,共7页
摘 要: 释义:本文所谓“大政府主义”,指重要的政府部门权力过大过多地侵入经济、社会、教育、学术、文艺等领域,管了不该管的事,尤其因为政府握有过多土地、资金等最重要权力却又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导致权力寻租猖獗,故而绝对不能等同于强政府。国家能力丝毫不因大政府主义而得到加强,而恰恰相反,被大大削弱,个人和社会所蕴含的巨大潜能因大政府主义的压制而得不到释放。大政府主义也不能等同于大的政府规模,如美国共和党主流所一贯反对的大政府。从政府中的行政人员占总人口或者就业人口的百分比,以及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来看,中国政府的规模并不算大,但是这一格局的根本原因并非政府有意识地自我约束,而在于我国人口和经济规模巨大——分母大,分子一定小。
关 键 词: 政府部门 主义 危害 权力寻租 政府规模 就业人口 经济规模 监督和制约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