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陈天祥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集体行动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普遍现象,随着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新型商品房小区成为城市的主要社区类型,在新型社区内,业主围绕小区共有产权、共享资源等公共事务治理的集体行动逐渐增多并引发学者关注。西方学者围绕公共事务治理的集体行动作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主要集中于自然共享资源,如森林资源、农村灌溉水渠、渔场等资源的可持续治理,并以“熟人社会”作为前提,而新型住宅社区普遍面临着“千里来相会,对面不相识”的“陌生人社会”情境,社会背景的不同导致集体行动的产生机制和运行逻辑存在差异。 本文将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纳入集体行动的研究范畴,以深圳市南天一花园业主自发治理社区公共事务为例开展案例研究,着重探讨处于“陌生人社会”的新型社区公共事务集体治理行为产生的条件和运行逻辑。首先,本文参考西方学者关于集体行动的分析框架,结合中国城市新型社区的实际情形进行修正和补充,将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集体行动置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中,提出“共同需求-动员结构-制度规范”的逻辑分析框架。然后以深圳市南天一花园为例,采用深度访谈、非参与观察等方法对该小区集体行动的产生和运行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共同需求是集体行动产生的引擎;核心行动者以“构建熟人社会”为行动策略促进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成为集体行动成功运行的核心;而制度规范是集体行动长期维续的关键。案例研究验证了逻辑分析框架的适用性和可行性。最后,本文通过进一步分析得出集体行动通过提高居民参与程度、改变社区治理结构和社区权力秩序推动社区自治的发展,并提出由维权走向集体治理是新型社区实现自治的现实路径。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