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省政协
出 处: 《同舟共进》 2002年第1期12-12,共1页
摘 要: 党管干部,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是天经地义的。党对干部的任用,现今有许多新的民主措施:如民意测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制,离任审计制,如果是人大委任的干部,则还要投票(投票中有一种叫等额选举,我以为失去选举的初衷)。可是《人民政协报》2001年10月12日一篇《尊重监督》(我以为题目改为《尊重民意》则更好)的文章,读后觉得有议论一番的必要。文章写道:"这几年出现的大大小小的贪官,的的确确有不少是在选人用人上留下隐患。由于选人用人上的漏洞,一些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低的人混进了领导干部队伍,有的甚至占据了重要位置。"文章举出近期被判死缓的原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为例。
关 键 词: 党管干部 民意 选人用人 政治体制 任前公示制 尊重 领导干部队伍 沈阳市 思想素质 政治素质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