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沈肇章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关税保护是关税三大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国家间的经贸往来和政治外交。我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和经济贸易发展需要,在关税理论的指导下制定出具体关税保护政策,并随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关税保护的方向和关税保护政策的内容。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而与此同时,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更加纷繁复杂,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资源性问题、环保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用科学的眼光看待发展中的问题。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以人为本的核心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思路对于我国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实践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本文以我国的关税保护职能为研究对象,重点针对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试论述新形势下关税保护职能发挥的作用应涵盖的新内容,主要包括国内产业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三个方向,并通过具体分析为关税政策的调整提出转变观念、调整差别产业保护政策、征收特别关税、提供优惠关税、实施“资源关税”和“绿色关税”六个方面的建议。
领 域: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