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教育系
出 处: 《河南教育(基教版)(上)》 2016年第3期15-17,共3页
摘 要: 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这在法律层面确定了“有章程”是我国设立公办中小学校的基本要件。为了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
关 键 词: 国公办 教育法制建设 十六条 契约说 组织机构 办学自主权 公法人 教育机构 公办中小学 活动宗旨
领 域: [文化科学—教育学] [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