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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出 处: 《财讯》 2018年第24期110-110,共1页
摘 要: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降低税率”和“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政策,具体包括:将在增值税税率17%、11%、6%三档基础上,将税率下调到16%、10%、6%,同时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关 键 词: 增值税改革 电网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国务院常务会议 先进制造业 减税 国家税务总局 现代服务业
领 域: [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