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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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出 处: 《中学历史教学》 2008年第4期80-80,共1页
摘 要: 汉初仿秦制在地方设监郡御史,负责督察地方官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监郡御史逐渐与地方官吏沆瀣一气。失去了应有的监督职能。刺史和司隶校尉于是应运而生,为汉代监察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
关 键 词: 监察制度 制度研究 概览 两汉 地方官员 地方官吏 监督职能 司隶校尉
领 域: [文化科学—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