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
出 处: 《广东法学》 2001年第1期3-6,共4页
摘 要: 自从产生国家与法之后,犯罪一直被视为有害于社会的“恶”,对犯罪原因的追究与对预防犯罪策略的探寻始终没有停止过,并且随着对犯罪原因认识斩不断演化,预防犯罪的策略也不断丰富,从刑罚威慑、社会改良到宗教感召等,情景预防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环境犯罪学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预防犯罪方略,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当代犯罪学家杰弗利,他在其著作《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一书中倡导,只要建设一种不利于进行犯罪学习和实施犯罪行为的环境就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情景预防是通过管理、设计等方式,建立一种特定的预防犯罪环境,在犯罪易发区或高发区,通过减少犯罪之机会而预防犯罪。实践证明,情景预防在欧美国家的运用已产生了明显的效果,在我国,虽然情景预防的提法并不多见,但在社会治安的维护和治理中,情景预防的思路和措施也并不鲜见,本文并不打算对情景预防作实证意义上的考察,而是旨在借鉴前人的基础上,对情景预防理论作一疏理。
关 键 词: 犯罪 情景预防 犯罪预防 犯罪原因论 反社会性 犯罪动机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