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红一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我国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自确立以来,对促进企业融资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才刚刚起步,许多方面仍有待完善。文章主要围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实践中较为关心的应收账款范围、质押公示制度、权利冲突以及质权实现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对比了发达国家相关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理论结合实践,多角度审视和揭示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存在的应收账款范围界定不清、公示制度相关设计不合理、权力冲突处理空白以及质权实现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认为应当清晰界定应收账款范围并提高立法层次,引入质押登记审查监督机制保护质权人合法权益,确立应收账款质权与担保权利、债权保全权利冲突处理原则以及健全债权人直接收取制度和应收账款转让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
领 域: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