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邹新月;谢瑞华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摘 要: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出口导向型的增长模式遭遇瓶颈,因而拉动内需成为保证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所在,为此中央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2010年中国银监会同意筹建三家消费金融公司以促进居民消费。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对于我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拉动产业转型和经济结构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首先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宏观经济环境出发,阐述我国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次,通过对中国消费金融以及消费金融公司的现状的描述和分析,指出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前景和面临的问题。再次,通过对比美国和欧盟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总结出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借鉴的地方。最后,根据全文分析结构,对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模式做出探索,从产品与业务、融资渠道、风险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方向,并从宏观政策层面提出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配套政策与法律,为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和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领 域: [经济管理—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