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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出 处: 《广东经济》 2019年第9期12-15,共4页
摘 要: 我国国有产权的特色之一是通过中央、各省、市县等多个层级,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代表终极的产权所有者来分级行使国有产权。省属(含省级市,下同)国企的改革在整个国企改革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枢纽地位:一方面,其担负着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责大任,而且由于各省份之间的竞争关系,需要引入更多的市场化导向的经济目标;另一方面,由于其能够整合全省的国有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规模体量足够丰厚,可以也应该并且能够在更加广泛的空间大有作为。
关 键 词: 产权所有者 企业家精神 国有资源 国企改革 市场化导向 国企高管 市场化配置 国有产权
领 域: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