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学评论》 2006年第6期90-97,共8页
摘 要: 《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的制定与发布意义重大。其中,旨在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再审之诉制度、独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及从“会议制”到“审理制”的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当属《二五纲要》诸多亮点中值得称道的“夺目之星”。不过,以上诸项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亦有赖于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认真研究与统筹解决。
关 键 词: 二五纲要 再审之诉 案例指导 审判委员会 会议制 审理制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