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
出 处: 《管理世界》 1992年第6期199-200,共2页
摘 要: 一大家知道,马克思并没有给所有制下过定义。但从马克思的一些论述和他对资产阶级学者的批判中,可以得出马克思关于所有制的完整概念。英国“光荣革命”时期的哲学家洛克认为,人对于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及其产物是没有私有权的,但人对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劳动,天然地拥有排斥他人的所有权。“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了他的劳动,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这就是洛克的所谓“劳动财产权”。法国启蒙学者卢梭也认为,私有财产的“这种起源之所以是合乎自然的,特别是因为我们不能撇开劳动去设想新生的私有观念。我们不能理解一个人要把原非自己创造的东西据为己有,除了因添加了劳动之外,还能添加了什么别的东西?
领 域: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