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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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岱宗学刊(泰安教育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45-47,共3页
摘 要:
我国现行的执法体制,仍囿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窠臼,其主要特征是执法主体部门多元化,执法机构林立,执法职能交叉,行政处罚权分散,在诸多方面肢解了地方政府统一行政的职能。往往出台一部法律法规,就要设立一支执法队伍。这些机构各执其法,各行其是,执法效率较低。而综合执法就是针对此集中执法权,提高其效率。
关 键 词:
行政执法
行政综合执法
法制监督
领 域: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