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朱俊强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州大学
摘 要: 法官是一国司法权运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其职务行为是法官在国家司法权赋予权力下进行司法活动的过程,司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官的职务行为就是将这个价值从理念变为现实的过程。同时,法官的职务行为也是将“书面上的法”转化成“现实中的法”的过程。这一切,都是要通过我们称之为“法官”的这一群体实现的,而法官究其根本是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法官受到的影响会直接反应在其职务行为之中。本文的框架主要分成五章第一章:绪论。简要交代了论题的为何提出,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意义第二章:法官职务行为概述。在本章中,主要对行为,法官职务行为的概念进行界定,法官职务行为特点和内涵以及其价值基础的分析明确法官职务行为是怎样的行为。同时,通过对西方各学术流派的梳理以及与我国对于法官职务行为研究的概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对法官职务行为的分析以启示。第三章:职务行为的体现。这一部分中主要从法律规则的固有特性,事实认定以及价值判断与法官的关系讨论法官怎样在其职务行为过程中发挥作用。第四章:法官职务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这一部分主要从内外两个角度来分析法官在其职务行为所受到的影响。一方面,因其职业特点,法官集合了多重角色于一身,每种角色都影响着法官的表现和行为。另一方面,法官作为一个自然人,其心理变化与对行为也会有直接的影响在这章中,通过从这两个角度分析,而讨论法官职务行为受到的影响。第五章:法官行为的保障和制约。法官所受到的影响直接影响其行为,保障和制约法官的职务行为是为了让法官更好的行使其职务行为,从而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的价值。本章节中主要以人的本性为启发,通过人性利己的角度讨论法官职务行为的保障与制约。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