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中英国际海事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旬刊)》 2012年第1期62-63,共2页
摘 要: 本文从中国现实出发,对西方国家宪法司法化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研究,得出宪法的实施是由两种解决纠纷机制组成:一是宪法中的国家权力纠纷和国家权力侵害纠纷,它通过违宪审查机制实施;二是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权力以外的侵犯或两种公民宪法权利相冲突的私权纠纷,它通过宪法私法化的宪法诉讼方式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出根据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的宪法司法化之路的建议。
领 域: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