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4年第1期127-138,共12页
摘 要: 2012年修正后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对生效裁判文书的公开范围、案件当事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保护等问题存在争议,影响了该条的适用。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目前采取利益法学的立场来设定和理解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目的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民事诉讼法》第156条进行再次理解和评价。
领 域: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