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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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7年第1期428-435,共8页
摘 要:
破产是特定情况下的一种偿债机制。当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通过破产制度来解决债务危机,既保证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又保存了债务人的再生能力。破产法律制度,以为社会提供了一套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途径,而被称为经济变革时期的宪法。
关 键 词:
破产制度
破产法律制度
自然人破产
债权人会议
一般破产主义
破产法
破产免责
破产宣告
债务危
领 域: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