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系
出 处: 《法制与经济(中旬)》 2014年第4期85-86,共2页
摘 要: 家庭暴力与反家庭暴力一直相互制衡,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一定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体系,但其在防范和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难以有效地防治家庭暴力。因此,要通过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建立完善的执法人员介入机制、家庭暴力专门法庭、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等措施来完善我国的家庭暴力法律救济体系。
领 域: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