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丁艳雅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现象纷繁复杂,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现有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公共领域中有些问题单一运用传统强制的方法无法解决,有时也需要引用一些“软”方法才能解决。这些“软”方法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法律规则,这个就是软法。软法的出现、应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的不足,进而推动我国依法治国的现代化进程。本文以行政裁量为视角,理论结合实际,对硬法的弊端、软法运用价值及其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以实例对软法在行政裁量中具体应用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一章分析了“硬法”的弊端与软法的价值。本文认为,硬法在行政裁量中虽然具有其优越性,但有其难以避免的弊端。软法理念具有许多积极因素并正好在许多方面弥补硬法的不足。第二章分析了行政裁量中软法运用的可行性,认为我国国情以及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决策,广泛存在的社会生活的公序良俗,行政机关多年的执法经验等,都为软法在行政裁量中运用的可行性提供了坚实基础。第三章软法在相关执法的行政裁量中的具体应用分析,认为行政机关应当自觉遵守基本法律法规,以根本上不违法为前提,运用软法理念,硬法为纲,软法为必要辅助,“软硬兼施”、扬长避短,注重利用软法的优势功能,协调行政裁量的运作,提升行政裁量的品格,减少裁量的不确定性和失误。
领 域: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