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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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微波);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42-47,共6页
摘 要:
犯罪问题非犯罪化处理是一个世界性潮流,在实现保障人权和诉讼经济目标上具有重要价值。以非犯罪化思想观察我国的刑事诉讼,可以发现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适时建立全面系统化的犯罪问题非犯罪化处理的程序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要扩大自诉案件的范围、建立审前调解制度、改革现行不起诉制度和建立暂缓起诉制度。
关 键 词:
非犯罪化
程序机制
人权保障
诉讼经济
审前调解
暂缓起诉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