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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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出 处:
《财会月刊》
2018年第7期108-110,共3页
摘 要:
根据增资扩股案例透析,阐述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增资扩股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见解,并利用征税机关和纳税人在征税问题上的争议,分析增资扩股本质,提出增资扩股下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案:在溢价增资情形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平价或折价增资情形下,将原股东净资产价值转移部分在税务机关备案,待以后股权转让环节并入股权转让收入作为计税基础。
关 键 词:
增资扩股
股权转让
计税基础
纳税环节
个人所得税
领 域:
[经济管理—财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