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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从晚清到民国:女儿继承问题的法律与实践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制与社会》 2007年第11期779-781,共3页

摘  要: 晚清时期,女儿的继承权只发生于母家绝户时,民国初期延续了这一状态。从1926年起,女儿继承权开始发生一系列革命性的变化,最终女儿继承权得以确立。但时至今日,习惯仍然使有些女儿无法享受到继承权。这种表达和实践的分离值得研究者注意。

关 键 词: 女儿继承权 承继 宗祧继承 立嗣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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