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新技术研究中心
出 处: 《法学杂志》 1992年第6期17-18,共2页
摘 要: 证券交易所是指专门从事已发行的证券买卖的场所,它是最重要的高度组织化的证券流通市场的主体.但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参加交易,也不提供交易的价格.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正向功能是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创造连续市场,提供交易信息,方便双方成交,为投资者减少风险.它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公开市场业务、实现国家金融政策的场所.
关 键 词: 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法管理 证券市场 组织形式 正向功能 交易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 会员制 管理委员会 证券买卖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