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石本仁
学科专业: L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英美法系公司治理结构中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它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财务监控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改革,我国于2002年开始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随着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它的运作和有效性问题开始受到广泛的重视。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经济状况以及市场环境都存在着自身的特点,国外的研究结论未必真正适合我国国情。而国内学者对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研究却较少,尤其是实证方面的研究更少,因此,就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此问题作一分析。本文在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审计委员会制度及其有效性进行了一般理论分析,然后对我国2002-2006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分别从财务舞弊和审计师变更两个角度对我国审计委员会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实证检验。对130家财务舞弊公司与130家控制公司的Logistic回归结果表明我国设立的审计委员会并没有对财务舞弊的发生产生显著的影响。此外,本文还发现,我国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并未能有助于显著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进一步检验的结果表明2002年至2004年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审计师变更呈显著负相关关系是由于存在总资产净利率较高的公司较为主动地配合监管政策率先设立审计委员会所产生的政策效应。据此,本文认为,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这两项职能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
领 域: [经济管理—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