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陈世放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罗伯特·诺齐克是美国当代著名的哲学家,1974年他出版《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他以权利为核心形成了自己的正义理论体系。他的理论对于20世纪后期的政治理论与实践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本文分为三大部分。本文第一部分分析了诺齐克权利正义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渊源。第二部分论述了诺齐克权利正义理论的主要内容。诺齐克认为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边界,没有经过权利的所有者的自由同意,是任何他人或国家权力都不能任意逾越的,国家只是维护个人权利的工具,只能是最弱意义上。这种“最弱意义的国家”是能够证明的功能最多的国家,任何比这功能更多的国家都要侵犯人们的权利。诺齐克认为罗尔斯的再分配理论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并提出“持有正义”论来捍卫个人权利。对于罗尔斯,正义意味着平等;对于诺齐克,正义意味着权利。诺齐克强调“权利”的首要性,坚持权利是不可侵犯的,针对罗尔斯用“差别原则”来解决社会的不平等的思想提出批评。最后一部分对诺齐克正义权利理论进行了评价,指出了其权利正义理论的意义和局限,同时也阐述了其理论对中国的启示。
领 域: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