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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
出 处: 《暨南史学》 2022年第1期26-31,共6页
摘 要: 南朝萧梁时期的文坛中心人物刘孝绰,在担任廷尉卿期间,被御史中丞到洽以关涉名教的罪名弹劾。记载这一事件的《梁书》关键文本为“携少妹(姝)于华省”,中华书局原点校本《梁书》校勘记引用“昔人”的观点,认为“妹姝”二字互倒。近年学者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不同意这种看法,相关讨论延伸至《文选》编纂问题的研究领域,成为中古文学史研究的一桩著名公案。前贤讨论囿于版本文献资源的限制,存在文本与校勘关系认识的混乱。本文通过《梁书》《南史》文本的校勘回溯与版本辨析,梳理古今“昔人”线索,并与近年学者相关讨论要旨进行综合考量,指出《梁书》《南史》的原始文本相同,《梁书》的文本应当不误,所谓“妹姝”二字互倒的说法并不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