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志光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通过对公民社会理论从古典形态到近代形态再到现代形态进行梳理和总结,论述公民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形式和内涵。从而将古代,包括近代“公民社会”与现代公民社会的种种不同之处进行区分,凸现时代发展的不同与公民社会发展相互呼应,其中包括了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制公民社会,封建制度下的封建社会以及文艺复兴之后的公民社会,并论述马克思对“公民社会”的看法。再通过几个因素去分析古代形式和现代形式的公民社会有何不同之处。第二章首先通过总结和吸纳西方学者对现代公民社会的研究得出现代公民社会的内涵和定义,指出其与之前种种制度下的公民社会有巨大区别。接着用NPO(非营利性组织)理论分析公民社会作为“第三部门”的内涵。并从公民社会的发展趋势包括全球化、多元化、互联性及其形式多样性的方面进行论述。最后一章是通过从西方公民社会发展的现状借鉴和对比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指出其所遇到的种种障碍这些障碍不仅包括体制因素,也包括公民社会组织自身的问题。并对公民社会发展的前景做了相关预测,最后一段则从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发展公民社会为前提,将二者相结合。并从方法论的角度论述发展公民社会所需的条件。通过公民社会的实践情况说明随着历史发展以及社会背景的变迁,公民社会理论也随之发展的现实。并详细指出了中国公民社会构建过程中所面临的实践问题和探索其实现的方法。
领 域: [历史地理—历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