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文静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摘 要: 本文通过对房地产预告登记的概念、法理依据、法律效力、法律性质等核心内容的分析,明确房地产预告登记的法理意义。在此基础上,剖析我国房地产预告登记立法存在的缺陷及其成因,并对现实中与房地产预告登记相近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合理性与缺陷进行分析,进而讨论房地产预告登记制度对商品房预售登记制度可能产生的影响。文章还考察了德国、日本及其我国台湾的房地产预告登记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提出通过建立合理的预告登记制度立法体例和丰富预告登记制度的内容,包括扩大预告登记的范围、扩大预告登记发生条件的范围、明确预告登记的效力、规定预告登记推进为本登记的程序、明确预告登记消灭的事由和涂销预告登记的程序等方式,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预告登记制度。
领 域: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政治法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