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解丽霞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 “市民社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基本范畴,最早见于西方的政治哲学概念,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中国的市民社会研究,从话语构建的角度来看,真正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渐进入中国学术界的研究视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随着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纷纷把目光转向主体自身的个人体验,“幸福感”、“幸福指数”日益成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幸福社会成为社会建设的新趋向。然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使整个社会处于不和谐、不幸福的状态之中。这些矛盾与问题的真正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真正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化发展的合理结构,确切地说就是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正确处理市民社会发展与构建幸福社会的关系,对理清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幸福社会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领 域: [政治法律—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