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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河南警察学院
出 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69-73,共5页
摘 要: “多次盗窃”行为入罪本质上是行为人刑法思想渗透犯罪论领域,侵入行为刑法思想主战场的立法写照。其本意为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并增强盗窃罪的操作性,但司法实践不统一的现实极大地稀释了这一旨趣。“多次盗窃”的立法文本并不符合刑法明确性原则,本质上欠缺入罪正当与合比例原则的充足性,且由于具体司法标准不明导致实践中的机械司法。现有立法面临将“多次盗窃”从盗窃罪立法文本中删除或维持现有立法、通过司法审查确认予以进一步明确化的选择,前者需立足于整体而长远的法学理论及实践的进化,而后者更符合当下的权宜之需。
领 域: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政治法律—法学]